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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1 / 2)





  只是李固直觉七兄这样直通通地问出来甚是不妥当。

  小内侍头上冒汗的模样,更是证明了他想的没错。

  “没事,不方便就不用说。”李固对小内侍说。

  这是个明白人。小内侍吁了口气,躬身道:“谢将军体谅,咱家可不敢擅议禁中事。也幸亏陛下身体安康,此时正在御花园内接见李大人。”

  李固一点即透。他打量这小内侍两眼,道:“某是大人十一子李固,公公如何称呼?”

  宫里宦官多而滥,光是四五品以上的內侍就有千人,小内侍不过是个打杂提鞋、在外围站着当人桩的,等闲连皇帝的脸都看不到,亦不会有哪个官员正眼看他。

  似李固这般雄武伟岸的将军竟主动开口问他名姓,小内侍一时受宠若惊,强压住内心欢喜,躬身:“奴婢福春。”

  典型的奴仆之名,尽取那吉利讨喜的字眼,主人看了也顺眼,叫着也顺口。

  李固点点头,唤了声:“福公公。”便不再说话。

  饶是如此,福春心中也喜悦。实是因为他虽是阉人,却是京畿清白人家出身,因穷得活不下去,才阉了入宫,并非那等因罪入宫之人,内心里,还存着些仗刀走天涯,打马觅封侯的天真幻想。

  平日里谨小慎微,也只是梦中意淫而已,这两日却见到李固李卫风二人,堂堂七尺男儿,威风凛凛,正是梦中自己想成为的样子,不由心甚向往。

  这里也不适宜聊天,李卫风无聊站了片刻,觉得内急,对福春说:“我想上茅……净房。”

  虽然临时硬改口没说出“茅房”来,“上净房”三个字依然让福春脑壳疼,他招招手,从稍远处唤来个年纪更小的內侍,吩咐他:“将军要更衣,给将军带路。”

  行伍粗人,上茅房就说上茅房、解手,李卫风还是这些天在云京城被人笑的次数多了,才强改了口将茅房叫作净房。可到了宫里,竟是连上净房都粗鄙了。

  当下气鼓鼓地跟着小内侍走了。

  李固收回目光,依然负手而立。

  福春犹豫了一下,忽然上前了一步。

  李固的目光瞥过去。

  “也没有哪位贵人病了。”福春小声说,“是陛下最宠爱的宝华公主三日前午睡魇着了,受了点惊吓,近日里饮食不振,陛下天天谴了太医去问。”

  窥探禁中当然不可以,泄露禁中消息当然更不可以。但这都是理论上的,现实是内宫之人传递消息,是生财的重要门路。

  当然像刚才李卫风那样大大咧咧当面直问肯定是不可以的,怎么也得遮掩一下才是。

  那样粗豪之人,福春这样谨慎的,便是给钱也不一定敢卖给他消息。倒是李固,福春内心里想与他亲近,不需他问,便主动卖好了。

  “宝华公主”四个字入耳,李固便是一怔。

  红裙如火,笑音如铃,精致得不可思议的面孔上天真娇憨的模样便在脑海中闪现。

  她走路的时候脚步轻盈如蝶,哼着小曲,忽而一个旋身,一个抬腿,人便舞起来。舞了三步,又复静走,聘聘婷婷,婀娜美丽。

  这要是在外面,一个女郎走走跳跳,怕不被人当成个疯子?偏这宫中的人,內侍也好,侍卫也好,宫人也好,个个口角含笑,目光宠溺。那些年轻侍卫们更是一脸跃跃欲试的神情,若不是碍着正在含凉殿前当值,怕是要大声喝彩来的。

  李固和李卫风当时站在另一边的回廊下候着,隔着庭院,都看得住了。直到那鲜红如火的身影消失在含凉殿门口,两人才如梦初醒。

  李卫风当时便问:“那是谁?”

  內侍嘴角含笑地说:“是我们宝华公主。”

  “我们”两个字,咬得格外骄傲。眼睛里,又带着对两个西北土包子的微微不屑。

  “宝华公主”这四个字,从此便刻在了李固的心里。

  他嘴唇微动,又抿起,忍住了没有问出那句“她还好吧?”。

  那日出宫之后,李铭和他们谈完正事,李卫风便问了:“大人陛见之时,怎地有个公主闯进去了?”

  李铭抚须微笑:“那是皇后所遗的宝华公主,圣上的心头宝,掌中珠。她排了新舞,迫不及待想跳给陛下看呢。唉,宝华公主仙人之姿,听说她一舞,能招来百鸟朝凤,只可惜无缘得见。”

  李固于是知道,宝华公主是已去世的先皇后唯一留下的骨血。先皇后在闺阁时便有才名,后被皇家聘为太子妃,后又为皇后,跟皇帝琴瑟和鸣,伉俪情深,乃是世人称颂的贤后。

  只可惜皇后无子,生宝华公主之时伤了元气,缠绵病榻多年,在公主年幼之时便过世了。

  李铭子嗣艰难,只有一子一女。皇帝比他强得多,有七个儿子,四个女儿,众儿女中却只宝华一个是先皇后嫡出,真是视为掌中明珠,怎么疼爱都不觉得过。

  皇帝未再立后,后宫由淑妃执掌。据说四妃个个都把宝华公主当亲生的看,唯恐少疼了一点。

  这是个千娇百宠的天之骄女。

  有的是人关心她、疼爱她,轮不到他李固来担心她。

  李固抿唇,没有问出傻问题来,却摸出一个银锞子塞到福春手里:“多谢告知。”

  福春躬身谢赏,飞快地把银锞子塞到腰里。

  不一刻,李卫风更衣回来,却发现李固的目光投在地上斑驳的光影上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  太医离去了,谢玉璋歪在大坐榻上,靠着隐囊出神。

  “好歹吃点,这腌胡瓜是民间常见,平日里哪里会叫你吃这个,但它开胃,我特意叫人去东市的酒楼里买来的。你尝尝看,啊——”

  随着这一声哄孩子般的“啊——”,谢玉璋下意识地张开了嘴,一条小小的腌瓜送入口中。带着一股清香,微酸,的确是开胃。

  见她吃了,喂她的人便笑了。

  谢玉璋抬眼,面前碧玉年华的女郎两腮饱满,眉眼沉静,望着她的眸子里全是满满的宠溺。

  这是才十六岁,尚未在塞外受过苦难摧折的林斐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