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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节(2 / 2)


  这个无非是夸装手法,用以夸大其词,说明典故中那人多刻苦。

  后来,为了那道脖颈的伤疤,沈惊晚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烧。

  那一晚的萤火,是她十五年来记得最真切的浪漫,漫天都是萤火虫,谢彦辞拿着外袍,扑了很多下,是为她,只为她。

  不过遗憾的是,至今她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挠了她,后来也因为这场惊吓,再也受不得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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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再次醒来已经晚上了,床边的荧荧烛火架在长鹤宫灯上,闪着微光,她忽觉眼角一凉,怔怔的伸手去摸。

  摸到了满掌心水。

  动静吵醒了趴在床边的银朱,银朱见她醒了,忙搀她起来,道:“姑娘,您下午可把夫人吓到了,谢... ... ”

  想到什么,忙扯开话题道:“姑娘饿了吗?我去给您盛碗粥?”

  沈惊晚确实没力气,虽说也没胃口,终究还是点了点头。

  为了谢彦辞这么糟践自己,不值当。

  曾经也就罢了。

  那时候,沈延远总是同她说一句话,叫强扭的瓜不甜。

  现在想来,她其实一直都是掩耳盗铃。

  她将情窦初开,给了一个英雄。

  这个英雄,在她五岁时替她打跑恶人,在她八岁时为她簪花,在她十岁时为她放了满天萤火,后来的日子里,她便日日夜夜念着这个好,这是她的郎君。

  回忆总是诸多美好,竟叫她忘了,自己也曾被伤的满目疮痍的模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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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就像她阿娘说的,谢家小侯京城再找不出第二个。

  谢彦辞太好,好到她甘愿飞蛾扑火,哪怕烧成齑粉,也义无反顾。

  可是现在她明白了,他是很好,却不是她的良人,月老从未将他俩的线,牢牢拴起。

  偏她自己固执,拿着十六年的好年华去撞南墙,结果没撞死,年华替她抵了命。

  还好,她终于醒悟。

  如今这道伤,就像口疮,总会好的。

  只是疼的时候,坐立难安,食不下咽。

  但是只要给足够长时间,伤口总会愈合。

  她总不能,因为一道伤口,哭上一辈子。